农业部要求各地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发布日期:2002-11-11 来源: 浏览次数:5736
农业部有关人士指出,土地使用权流转要在坚持长 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严格遵循依 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要规范转包、转让、互 换、租赁、入股等土地流转形式。不管采取哪种土 地流转形式都要严格执行中央政策。土地流转的双 方当事人应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当事双方 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报发包方和主管部门备 案。+ 农业部在部署此项工作时还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 是农户,乡镇政府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土地政 策,监督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村级组织主要是依 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集体土地权益, 做好信息、协调、服务等工作。乡镇政府和村级组 织不能租赁农户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转包,不准截 留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代扣代缴税费和乱收费。
(稿件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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