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构建体制机制新格局
发布日期:2002-11-18 浏览次数:5886
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化,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实 质性进展。在国有企业改革与调整过程中,黑龙江 垦区大力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通过改组、联合、兼 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 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加快推进了中小企业民 有民营步伐。到2001年底,垦区有各类所有制企业 1071户,其中实行承包、委托、租赁等形式经营的 国有企业369户,比1999年减少了649户,减少了 64%。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黑龙江垦区 已组建公司制企业101家,股本总额达到10.64亿 元,资产总额达到52.64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资产 总额的49.2%。13户重点国有龙头企业整体或部分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投资 主体多元化,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北大荒农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及成功上市,标志着垦区国有企 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大胆探索内部政企分开的最佳模式,实现了管理体 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推动了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了体制基础。围绕实现 政企分开,黑龙江垦区全面推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 对垦区实行的“省级授权,部门派出,系统管理, 内部分开”的管理体制。在组织形式上,结合组建 北大荒农垦集团,将总局、分局的组织机构进行适 当调整和分离。按照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综合部 门合署,行政与经营管理部门相对分开的原则,组 建集团总公司和分公司,将总局与集团总公司、分 局与分公司相对分开;在农场辖区设立社区管理委 员会,承担农场分离的行政和社会职能,将农场社 区管理机构与农场经营管理机构分开。在运行方式 上,将总局、分局、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垦区行政 主体,依据省人大和省政府的委托授权,负责对垦 区行政和社会工作实行系统管理;集团总公司、分 公司、农牧场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作为北大荒 集团成员企业,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在垦区内 部形成了政企相互支撑、双轨运行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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