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放宽扶贫贷款条件 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布日期:2002-10-10 浏览次数:6302
据《市场报》2002年10月08日消息:中国农业银行日
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信贷工作的指导
意见》。《意见》进一步确立了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
重点,完善了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金融服务措施,适
当放宽龙头企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使用扶贫贷
款的条件,推出了投资咨询、理财、企业网上银行、账
户托管、应收账款融资等新的业务品种。+
《意见》中进一步确立了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
立足规模型、特色型、科技型农业,突出支持“公司加
基地连农户”、“生产、加工、销售”、“科研、示
范、推广三结合”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了支持农业
产业化经营的金融服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转换职
能,提升经营层次。把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作为总、
分行直接营销的重点,建立产业化项目库,实施资产、
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综合营销;二是整合系统资源,
加大倾斜力度,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发展。适当放宽了龙
头企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使用扶贫贷款的条
件;三是改善金融服务,提高运作效率。推出了投资咨
询、网上银行、账户托管、应收账款融资等新品种,从
而培育一批区域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高、经营规模
大、辐射能力强、能尽快促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银
行发展的龙头企业。+
资料来源: 《市场报》 (200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