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台: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都移交地方 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安徽广播电视台: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都移交地方 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日期:2018-04-11 浏览次数:10044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安徽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移交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公共政策和服务,促进垦区集团化、农场公司化改革。

方案指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是指国有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非企业经营性事务。目前,我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除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公安、中小学校等职能之外,主要包括社区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幼儿教育、社会综合治理、小城镇建设管理、堤防等水利建设、三供一业、民政、社保、人武、司法等职能。据了解,今后这些职能都将交由地方政府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同时加强农场社区建设,属地政府要指导国有农场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农场社区,并进一步完善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妥善处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省农垦集团及所属农场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推进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安徽广播电视台411,记者丁雨光)

关注安徽农垦官方微信平台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