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湖面粉公司拟出售资产项目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11 浏览次数:12256
受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华腾资产评估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位于蒙城的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关于同意转让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在蒙城资产的批复》(垦集资〔2016〕129号)。
二、评估目的: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拟将位于蒙城的部分资产出售,为此需对该厂区内截至
三、评估对象与范围:本次评估的对象是雁湖公司位于蒙城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
房屋建筑物包括4层砖混结构办公大楼
机器设备主要为1997年购置日产200吨的面粉生产线,主要设备为意大利进口,2007年进行技改时,更换了部分国产设备,2012年租赁时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拆除,本次委估的设备共674项。其他设备系办公设备,共990项。
委估的土地面积18.46亩,工业用地,取得日期2008年11月,位于蒙城县县城,北蒙大道南西侧,桃园社区西城路2号,利达生活路东外侧,土地使用证为:蒙国用(2008)字第000691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上述资产于2012年12月整体出租,2016年下半年因环保问题被停产。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方法: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前提和假设的条件下,采用重置成本法,得出委估资产账面价值807.23万元,评估净值1,299.48万元。情况如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1 |
房屋建筑物 |
361.29 |
743.90 |
382.60 |
105.90 |
2 |
机器设备 |
277.61 |
285.65 |
8.04 |
2.90 |
3 |
其他设备 |
15.30 |
11.64 |
-3.66 |
-23.93 |
4 |
土地使用权 |
153.03 |
258.30 |
105.27 |
68.80 |
合 计 |
807.23 |
1,299.48 |
492.25 |
60.98 |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以下事项:
1.本次评估对象不含厂区外的商品房。
2.因设备是分项评估,本次评估机器设备时未考虑安装费。
公示时间:
安徽皖垦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