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潘村湖农场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 浏览次数:5050
皖现设招公告[2012]058号
1.招标条件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潘村湖农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已通过审批(皖国土资 [2012] 290号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计划已落实。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招标代理人)受安徽省农垦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招标人)的委托,对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潘村湖农场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监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相应的建设监理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土地平整工程;②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微喷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及附属工程;③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田间道、生产路等。
具体工程量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九个标段(一个监理标,八个施工标)。
(1)建设监理标:合同编号:PCHTDZLJL.2012;
(2)施工一标: 合同编号 PCHTDZLSG.2012-Ⅰ;
(3)施工二标: 合同编号:PCHTDZLSG.2012-Ⅱ;
(4)施工三标: 合同编号:PCHTDZLSG.2012-Ⅲ;
(5)施工四标: 合同编号:PCHTDZLSG.2012-Ⅳ;
(6)施工五标: 合同编号:PCHTDZLSG.2012-Ⅴ;
(7)施工六标: 合同编号:PCHTDZLSG.2012-Ⅵ;
(8)施工七标: 合同编号:PCHTDZLSG.2012-Ⅶ。
(9)施工八标: 合同编号:PCHTDZLSG.2012-Ⅷ;
各标段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2.3 工期:具体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建设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
3.2第Ⅰ~Ⅶ标段投标人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
3.3第Ⅷ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省外施工单位需要提供进皖备案施工许可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与出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报名与出售招标文件同时进行。
时间: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8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
地点: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合肥市黄山路468号农垦通和大厦1号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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